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見附件1)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見附件2),即日起開展我區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在新疆境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2.2018年到期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時間
2018年度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計劃分三批進行。申請第一批認定的企業申報材料應于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系統內上報;申請第二批認定的企業申報材料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系統內上報;申請第三批認定的企業申報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統內上報。
三、申報程序
鼓勵企業在認真學習研究《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基礎上,自主編制申報材料、按要求進行申報。
(一)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
(二)注冊登記。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注冊過的無需重新注冊),由所在地(州、市)科技局負責審核激活賬號。兵團科技局負責下轄十四個師(市)內企業注冊審核,兵團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聯系方式見附件3。
(三)企業可自行選擇新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備案中介機構(名單見附件4),對企業研究開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具體要求見附件5。
(四)企業應按時完成網上認定申請材料的填寫、附件上傳并提交至所在地科技局,在線打印生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PDF文件,并按要求(見附件6)裝訂成冊(正本一冊),于每批次系統內上報截止時間后5個工作日內直接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
(五)兵團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有關園區科技局分別于5月31日、7月31日、9月30日前,在系統內完成對轄區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真實性的申報信息審驗工作,并將通過審核的企業在系統內發送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認定機構辦公室,存在嚴重失信以及其他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企業不得推薦。
(六)新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技術與財務專家,按照技術領域分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企業名單,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示、核發證書編號、頒發證書。
四、注意事項
(一)新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與各地(州、市)科技局共同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相關培訓工作,請擬申報企業積極參加并關注有關科技局通知。
(二)企業提供材料務必真實、有效,留存的認定申請材料及相關備查證明材料應做好歸檔。對于申報過程中發現企業提供虛假信息、偷稅漏稅的,一經查實,新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規定嚴肅處理并通報。
(三)中介機構須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四)根據《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五)企業名稱等核心信息發生變化的,務必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內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處理,再進行認定申請。
更名請聯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會0991-4592860,4504198。
五、聯系方式
新疆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會:
李亞婕 王付娟 0991-4592860 4504198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
常曉暉 0991-3832818
認定咨詢QQ群:68061097(申請入群時注明企業名稱和姓名)
通知及附件下載地址:www.xjkjt.gov.cn通知公告欄
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科學一街353號自治區科技廳
附件: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3.各地(州、市)科技局、兵團科技局聯系方式
4.新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備案中介機構
5.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要求
6.企業申請材料清單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