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首頁 >> 高新技術企業 >> 高新企業技術認定
高新企業技術認定
關于組織申報江蘇省2018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
日期:2018-03-01 字號:大 中 小
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區)科技局(科委)、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為做好我省2018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凡2015年經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認定或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三)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進行認定申請。企業應按照《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蘇高企協辦〔2017〕6號)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二、申報批次及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集中受理各市、縣科技局(科委)、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報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15日、7月16日、8月15日,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企業向所在地科技局(科委)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企業申請材料以及參與本企業認定審計或鑒證工作的中介機構的資質條件證明材料。
(二)網上申報
1、企業首先通過江蘇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網址:http://www.jstec.com.cn)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并選擇所屬地區科技部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萍疾块T負責對其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對注冊無誤的企業網上予以受理通過。受理通過后,企業再次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按要求填寫企業基本信息、知識產權明細等相關數據,并通過網絡提交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
2、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進行注冊登記,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選擇所屬地區科技部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已注冊過的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同時,將《企業注冊登記表》紙質材料一份報送所在地市、縣科技局(科委)、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科技部門負責對其注冊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對注冊無誤的企業網上予以受理通過。受理通過后,企業按認定管理系統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通過網絡提交材料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只有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校驗的有效知識產權,才能填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確保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寫的數據與其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上填寫的數據完全一致。企業所在地市、縣科技局(科委)、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負責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的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及時通過網絡提交到省科技廳。
3、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生成并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請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正反打印,并在書脊上注明企業名稱,具體材料要求見附件1,并將上述材料掃描生成電子版(PDF格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企業須認真檢查上傳的電子版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附件5),下載打印,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將掃描生成的電子版申報材料刻錄成光盤,連同紙質材料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提交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地方匯總
1、各地科技部門要指導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做好相關數據的填寫工作,確保每家推薦上報的企業均通過該系統提交了準確、完整的材料,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和光盤中的內容一致,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報的數據一致。市、縣科技局(科委)、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負責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填寫的數據進行審核,按批次由系統生成并導出《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附件2)、《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附件3)、《申報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附件4)。
2、地方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h(市)范圍內的企業,由縣(市)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設區市各城區范圍內的企業,由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省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局征管的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科技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省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局進行審核;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內的企業,由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未設立科技部門或稅務部門的高新區,由所在地縣(市)科技部門會同縣(市)財政、稅務部門進行審核,高新區管委會協助配合)??萍疾块T主要對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在《申報 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上加蓋公章;對照本通知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提交的電子版申報材料和紙質申報材料符合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財政部門主要對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稅務部門主要對稅務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并在《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上蓋章;稅務部門還需對申報材料中銷售收入、總收入與納稅申報系統中的一致性出具意見。以上材料各有關部門確認無誤后,填報《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并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同時,各市、縣科技局(科委)、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局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中將正式推薦上報的企業通過網絡提交到省科技廳,提交的企業清單必須與四部門蓋章推薦的《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一致。
(四)材料報送
各市、縣、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部門須正式行文出具推薦函。推薦函、《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申報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及《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各一式一份,連同轄區內企業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和申報材料光盤(一式一份,用記號筆注明企業名稱),統一報送至委托受理單位——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h(市)、省級高新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須將《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分別抄送設區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科技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主動會同同級財政、國稅、地稅部門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指導與培訓,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申報工作的有序開展;加強與同級安監、質監、環保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確保推薦企業符合有關要求;重點加強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的輔導,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入庫培育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強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的有機銜接,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
(二)各地科技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和省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申報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堅決杜絕“有償服務”行為的發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要主動服務,原則上不得直接受理非申報單位報送材料。
(三)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各地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國稅、地稅部門對申報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實性認真把關,堅決防止和杜絕弄虛作假,如有需要,可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服務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各地應合理安排企業填報時間,防止因申報過于集中造成網絡擁堵。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政策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聯系;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及“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使用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
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聯系人:李天童
電 話:025—57715164
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人: 嚴虎 戴美想
電 話:025—85485901、85485928
材料報送地址:南京市龍蟠路175號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新管理與高新技術服務處
附件: 1、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
2、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
3、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
4、申報企業知識產權匯總審核表
5、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表
6、企業信用承諾書
7、知識產權權屬人聲明
8、知識產權未重復使用聲明
9、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10、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
11、2017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表
12、中介機構聲明
江蘇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
申報材料清單及裝訂順序
1、總目錄。
2、企業信用承諾書(附件6)。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4、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1)企業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證書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復印件,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復印件;
(2)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3)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7);
(4)Ⅱ類知識產權應提供知識產權未重復使用聲明(格式見附件8);
(5)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的摘要等);
(6)參與制定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6、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7、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1)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見附件9,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8、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規章制度、研發機構建設及科研條件、產學研合作協議、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情況、科技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
9、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10、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附件10)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11、經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表樣見附件11)。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
1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
13、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4、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的證明材料,中介機構聲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12);參與企業財務報表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抄送: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