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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支持 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獎勵)
日期:2021-01-13 字號:大 中 小
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
瓊府〔2020〕50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已經2020年10月13日七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若干政策(試行)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加快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和培育工作,推動我省高新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科研和生產所需進口的原輔料、設備等按規定進入自貿港相關政策的“正面清單”或者不列入“負面清單”,享受“零關稅”政策。高新技術企業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根據相關規定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按《海南自由貿易港總體方案》分工落實)
二、獎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規模以上企業(納入省統計局一套表網報平臺企業)不高于200萬元人民幣,其他企業不高于100萬元人民幣;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準。(責任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廳、海南省財政廳)
三、獎勵新增高新技術企業
鼓勵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不低于20萬元人民幣的認定獎勵。(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四、獎勵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完成遷入注冊后12個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投入等給予獎勵,額度為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或研發投入1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責任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廳、海南省財政廳)
五、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積極申報海南省重點產業扶持獎勵
在海南省重點產業扶持政策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自主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高新技術企業一旦簽訂“對賭”協議,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對賭”條款。(責任單位: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科學技術廳、海南省財政廳)
六、減免高新技術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發生嚴重虧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責任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七、保障高新技術產業用地
將高新技術產業用地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鼓勵市縣創新用地供給,實行帶項目招標或者掛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供應方式供地,同時積極盤活閑置土地和城鎮低效用地,保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用地需求。在新一輪產業用地基準地價標準出臺前,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用地的基準地價,可按照相對應土地用途現行基準地價的60%確定,經省招商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具有重大產業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的基準地價,還可結合全國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由市縣政府按照集體決策方式確定產業用地出讓起始價和底價。在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積極推行實施標準地制度,支持市縣政府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向園區平臺供應標準廠房、科技孵化器等用地。(責任單位: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八、加大高新技術企業金融支持力度
用好、用足現有的金融扶持政策,依托銀行金融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創新開發科技貸款保險資金池、融資擔保、科技保險、貸款貼息等符合我省高新技術企業需求的科技金融產品,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信貸和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九、大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
申報省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和課題的企業一般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在本領域國內、省內具有技術優勢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受限項限制。大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省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院士創新平臺、成果轉化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科技創新平臺,省級創新券加大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服務力度。(責任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本政策適用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為了做好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銜接,2019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本政策第二條、第三條,由省財政在2020年進行獎勵。省政府原有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相關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結束。政策期滿后,根據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本政策由海南省科學技術廳商海南省財政廳解釋。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010/t20201029_2874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