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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產品評測
軟件產品測試辦理指南
日期:2013-10-18 字號:大 中 小
一、政策依據 :
按照《軟件產品管理辦法》規定:“軟件產品實行登記和備案制度,未經軟件產品登記和備案或被撤消的軟件產品,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軟件產品登記認證是配合工信部軟件企業認定和軟件產品登記而進行的評測。
根據《關于落實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相關的軟件檢測機構認可管理辦法》(京經信委發〔2011〕140號),國家信息中心軟件評測中心符合規定條件,為北京市軟件產權登記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 納稅人申請享受《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11〕2325號)規定的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時,須提供經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二、測試作用 :
1、是軟件產品入市的必備條件。
2、是企業獲得雙軟認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3、是企業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政策的必備條件。
三、適用對象 :
1、IT企業
2、擁有信息化軟件產品的相關企業
四、需要提交材料 :
1、已填寫的《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委托表》
2、被測軟件產品著作權掃描件
3、軟件使用手冊
五、辦理流程:
1、與我們聯系,獲得免費咨詢(在線、電郵、電話、來訪等方式均可)。
2、與我們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并支付預付款項(銀行轉賬、郵局匯款均可。
3、在我們的指導下,準備符合要求的材料。
4、剩下的事交給我們辦理,獲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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