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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護GUI外觀設計專利?
日期:2018-10-26 字號:大 中 小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產品圖形用戶界面,即Graphical User Interface(下稱GUI)產業也得到快速發展。但是,帶有GUI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尚在探索階段,尤其是“國內GUI保護第一案”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360公司)訴北京江民新科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江民公司)的一審判決后,更是引發業界對帶有GUI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以及相關法律問題的探討。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理論研究(深圳大學)基地和深圳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共同主辦的“2018年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前沿問題研討會”在深圳召開,多位專家圍繞GUI外觀設計專利保護這一熱點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存在保護難題
隨著IT產業的發展,許多國際知名公司早已意識到 GUI 在產品方面產生的強大增值功能以及帶動的巨大市場價值。但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2014年之前一直缺乏對GUI進行有效的保護措施。隨著我國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相關企業對GUI設計的投入不斷加大,業內希望填補此類法律空白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在此背景下,2014年3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專利審查指南》進行修改,規定GUI可以用外觀設計專利進行保護,拉開了GUI在我國得到保護的序幕。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外觀設計申訴處處長樊曉東介紹,從國家知識產權局2014年5月1日實施68號局令至今4年多的時間,GUI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量近4萬件,提起復審請求的有幾十件,被提起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只有7件,而涉及侵權訴訟的僅為360公司起訴江民公司的3個系列案件。
然而,在不少人看來,GUI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卻依舊存在困境,特別是360公司起訴江民公司的一審結果出來之后,更是受到熱議。2016年4月,360公司以侵犯其3件GUI外觀設計專利權為由,將江民公司告上法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駁回了360公司的起訴。二審期間,涉案專利被宣告無效,案件終止。
在該案一審判決中,法院認為,在針對新類型外觀設計并無專門侵權認定規則的情況下,該案的審理仍適用現有的外觀設計侵權規則。涉案專利視圖中所顯示的產品為電腦,其名稱亦為“帶圖形用戶界面的電腦”,因此,“電腦”對于涉案專利的權利保護范圍具有限定作用。被告向用戶提供被訴侵權軟件,不屬于外觀設計產品的范疇,其與電腦產品也不構成相同或相近種類的產品,被訴侵權軟件亦未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雖然用戶存在銷售或許諾銷售預裝有被訴侵權軟件的電腦的可能性,但原告并未提交證據證明。江民公司提供被訴侵權軟件的行為亦不可能構成幫助侵權行為。
亟待取得突破
在深圳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總監林委之看來,基于上述案件的一審判決,GUI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和產品需要有效結合,GUI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時,需要引用多個類型的電子產品,沒有引用的則會被排除在外。此外,如果申請人就一款APP提交了GUI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但是該APP沒有預裝在電子產品中,用戶自己上網下載,然后使用APP,就不會構成GUI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諸如以上原因,都會導致權利人維權變得困難。
小米集團法務總監劉振同樣認為,GUI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目前存在著保護客體是產品還是設計的困惑以及難以獲得保護等問題。據了解,小米集團目前已經獲得177件GUI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其中121件是動態GUI外觀設計專利,另外56件是靜態GUI外觀設計專利。
在樊曉東看來,從《專利審查指南》修改的內容來看,GUI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客體目前還比較窄,必須是包含GUI的產品才能進行保護。產品的一部分,比如單純的GUI或者GUI圖標,都不屬于保護客體。因為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明確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針對GUI外觀設計專利目前面臨的尷尬局面,樊曉東認為,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對GUI進行保護時,會有部分外觀設計制度,尤其歐盟不要求GUI與具體產品相結合,可以保護純設計。但是我國目前專利法并不保護部分外觀設計。因此,國家知識產權局當時在考慮將GUI納入外觀設計保護的時候,曾探討過兩種方案:第一種方案是如果將來有部分外觀設計制度,再將GUI納入保護范疇;第二種方案是直接修改《專利審查指南》,先將GUI納入外觀專利保護范圍,后續再在修法時解決相關問題。最終選的是第二種方案。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于春輝表示,對GUI進行外觀設計保護毫無疑問是正確的趨勢,實踐中出現了“保護難”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解決這些問題,除了對專利法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外,企業也要提升GUI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質量;司法機關則可以放寬產品類別的認定標準,可以考慮借鑒商標類別相同或者近似的標準,對雙方產品進行比對等。
中國科學院大學法律與知識產權系教授李順德在發言時認為,對于GUI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應堅守只保護美感、不保護功能特性或技術效果的底線,GUI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無論怎么發展,都不應超出這個范圍。此外,針對GUI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可以適當選擇產品載體的層次,還可以適度擴張保護客體的范圍。
北京君策知識產權發展中心理事長尹新天在發言時認為,電子產品改變了人類的生活面貌,GUI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對GUI進行保護是很自然的需求。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下,把GUI納入外觀設計專利進行保護,有些問題是不可避免的。國際上對GUI保護也存在一些爭議,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還將持續受到討論。(本報記者 祝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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