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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商標注冊
“滴滴打車”軟件被訴侵犯商標權
日期:2014-07-04 字號:大 中 小
時下頗為熱門的免費打車軟件“滴滴打車”,日前因商標侵權被告上了法庭。記者今天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自稱擁有“滴滴”和“嘀嘀”商標的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認為,“滴滴打車”的運營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商標,且提供的服務也與自己商標核定的服務相近,已構成侵權。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據原告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起訴稱,其公司擁有第38類第11122098號“嘀嘀”和第11282313號“滴滴”商標、第35類第11122065號“滴滴”商標。被告小桔公司通過軟件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字樣為“嘀嘀打車”、“滴滴打車”服務,并在提供服務的軟件界面等處顯著標注“嘀嘀”、“滴滴”字樣,且該服務內容包含了“基于網絡的信息傳送、全球網絡用戶打車服務、語音通訊服務、出租車司機商業管理”等,這與原告上述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或近似。小桔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商標權,請求法院判令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在其網站及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原告廣州市睿馳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起訴稱,其公司擁有第38類第11122098號“嘀嘀”和第11282313號“滴滴”商標、第35類第11122065號“滴滴”商標。被告小桔公司通過軟件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字樣為“嘀嘀打車”、“滴滴打車”服務,并在提供服務的軟件界面等處顯著標注“嘀嘀”、“滴滴”字樣,且該服務內容包含了“基于網絡的信息傳送、全球網絡用戶打車服務、語音通訊服務、出租車司機商業管理”等,這與原告上述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相同或近似。小桔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商標權,請求法院判令小桔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在其網站及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