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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商標注冊
關于改進商標注冊證發放方式的公告
日期:2018-01-11 字號:大 中 小
為貫徹落實《工商總局關于大力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的意見》,本著簡化手續、優化流程、提升服務的原則,從商標申請人實際需求出發,商標局對商標注冊證的發放方式進行了改進。
根據2016年12月30日工商總局《關于改進商標注冊證發文方式和內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商標注冊申請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網上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不包括地方商標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標注冊申請),該商標核準注冊后,將直接向商標注冊申請人寄發《商標注冊證》,不再寄發《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商標注冊證新的發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開始實施。(注:通過商標代理機構及地方商標受理窗口提交商標申請的,其商標注冊證繼續由代理機構和地方商標受理窗口代發)。
特此公告。
商標局
2018年1月
根據2016年12月30日工商總局《關于改進商標注冊證發文方式和內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商標注冊申請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網上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不包括地方商標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標注冊申請),該商標核準注冊后,將直接向商標注冊申請人寄發《商標注冊證》,不再寄發《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商標注冊證新的發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開始實施。(注:通過商標代理機構及地方商標受理窗口提交商標申請的,其商標注冊證繼續由代理機構和地方商標受理窗口代發)。
特此公告。
商標局
2018年1月